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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热闻】优粤惠才卡都要什么条件?

来源 :本地宝 2023-04-06 17:15:50

凡在我市就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 税)、在我市创业(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取得《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 年以上柔性引进工作协议,且 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累计4个月以上),均可以认定、评定、举 荐为我市的高层次人才。

优粤惠才卡载明身份信息,分为特级卡、A类卡、B类卡、C类卡。


(资料图)

其中B类人才为

来惠或在惠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可申请认定为B类人才。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珠江人才计划”博士后资助项目的出站后留(来)惠州工作的博士后,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工作2 年以上。

2.出站后留(来)惠州工作的博士后,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工作2 年以上,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2 件以上或获美国、日本、欧洲国家或欧盟的发明专利授权1 件以上(排名前3 位 ) 。

3.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2 年以上,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期刊所在各专业领域位于《期刊引用报告》JCR二区以上)发表论文1 篇,来惠州后继续从事科研工作。

4.国(境)外院校全日制博士或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工作3 年以上。

5.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负责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钻石奖前2 名发明人或设计人,广东省专利银奖、优秀奖第1 位发明人或设计人。

6.担任过世界500 强企业、世界品牌 500 强企业总部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或与之级别相当的专业技术人员,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大洲级区域部门)高级经理管理人员、技术部门或工艺设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个单位限报2人);中国500 强企业或中国民营500 强企业总部副董事长、副总裁、副总经理或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技术研发负责人。

7.连续12 个月在惠个人纳税额累计3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每月纳税额不低于2 万元人民币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且其任职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入选广东省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单位;近5 年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且年营业收入3 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

8.我市年纳税额排名前 100 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自主推荐的核心创新人才。

9.广东省特级教师;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训学员;广东省中小学“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10.获得全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全运会比赛项目的全国锦标赛等大赛亚军和季军的运动员及主教练;获得省运会冠军的运动员及主教练;现役国家体育运动队队员。

11.省级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市名医名中医。

12.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及中国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会员;广东省中青年德艺双馨作家艺术家称号获得者、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得者、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获得者;广东省委宣传部“十百千工程”人才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13.取得2 国以上法律执业证书,并具有10 年以上专业从事涉外诉讼工作经历的律师。

14.持有CPA(注册会计师)、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认证)、精算师资格证(经中国精算师协会、北美精算师协会、英国精算师学会等组织认证)、CMA(美国管理会计师考试)、CFA(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CIA(国际内部审计师资格)、FRM(金融风险管理师)、CIIA(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HKICPA(香港会计师公会注册会计师)等证书之一,且具有5 年以上国际著名金融机构或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历的人才。

15.市管拔尖人才、东江学者、“鹅城工匠”入选者。

16.我市高等院校、医院、社工机构、企业、科研机构、实验室等单位在聘的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才。

17.全国交通运输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南粤技术能手”获得者;“广东省技术能手”获得者;国家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第2、3名获奖选手;全国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第2、3名获奖选手。

18.其他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相当于上述类别的人才。

其中C类人才为

来惠或在惠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可申请认定为C类人才。

1.我市年纳税额排名前 100 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自主推荐的优秀青年人才和优秀青年技师。

2.市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市教育系统“头阵计划”卓越校长(园长)、班主任、教师“1+N”团队的领头人。

3.我市高等院校、医院、社工机构、企业、科研机构、实验室等单位在聘的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才。

4.全日制博士或全球排名前60 名院校、“双一流”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来惠州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才。

5.全球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来惠州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国港澳台籍人才。

6.市首席技师;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7.获得省运会亚军和季军的运动员及主教练;现役省级体育运动队队员。

8.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9.特级导游员、金牌导游员、金牌讲解员、高级导游员,惠州市内获评国家5A级旅游景区、获评中国五星级饭店、获全国百强旅行社、国际品牌旅游企业(由《福布斯》或《财富》等杂志公布列入世界500 强的旅游企业或近3 年由美国《酒店》杂志公布全球酒店排名前20 名的国际饭店集团、品牌酒店、单体酒店与度假酒店)的高级管理者(每个单位每年限申报2 人 ) 。

10.其他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相当于上述类别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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